永久產權(Hak Milik):僅限印尼公民

印尼的土地制度根植於1945年憲法第33條,該條款規定所有土地和自然資源均由國家掌控,以謀求印尼人民的福祉。在此框架下,最強的私人土地權利是Hak Milik,意指永久性的自由保有所有權。

Hak Milik(永久產權)100%僅保留給印尼公民(Warga Negara Indonesia / WNI)。** 外籍個人、外資公司以及外資持股過半的合資企業,依法不得持有Hak Milik產權。這項憲法限制歷來迫使國際投資者採用替代性的土地使用安排——最著名的是Hak Pakai(使用權)產權,該產權已由2024年《綜合法》(Omnibus Law)大幅改革。

2024年《創造就業綜合法》修正案

於2024年底通過的《創造就業綜合法》(Undang-Undang Cipta Kerja) 帶來了印尼二十年來最重大的外籍人士房產所有權自由化。該法擴大了符合資格之外籍個人的Hak Pakai框架,解決了產權保障與地理限制方面的疑慮。

在2024年之前,外籍人士的Hak Pakai產權期限上限為累計60年,且僅限於14個指定的城市與度假區。綜合法完全取消了地理限制,並將最長期限延長至80年,並由2025年第18號政府法規及2025年第9號土地事務法規正式確立了展期程序與資格標準。

Hak Pakai 80年期限:30 + 20 + 30結構

符合資格之外籍個人的80年Hak Pakai權利,係以三個依序適用的期間所組成,每個期間均需分別提出行政申請,而非一次性自動授予80年。

首期30年**於首次申請時授予。申請人必須滿足資格標準、透過持照的PPAT公證人提交文件、繳納行政規費,並支付土地取得稅(BPHTB)。首期30年期間授予完整的權利,可興建、佔用、抵押、轉租及轉讓Hak Pakai權益,惟須遵守規劃與分區管制規定。

首期屆滿時,產權持有人可申請第一次展期20年,申請應於屆滿前5年至2年間提出。若該不動產依其分區用途使用、所有土地與建築物稅(PBB)均已繳清,且產權持有人仍具居留資格,則展期申請將以行政程序核准。

於合計50年期滿時,可申請第二次且為最終的展期30年,適用相同的申請窗口與標準。完整80年屆滿後,Hak Pakai產權即告消滅,土地歸還國家,除非在此之前已移轉給符合資格的第三方持有人。

公寓分層產權:外籍人士20%配額

尋求購買公寓而非土地房產的外籍個人,得依修正後的Hak Pakai分層產權結構(Hak Milik Atas Satuan Rumah Susun / HMRS)取得單位,惟須受法定每棟公寓大樓外籍人士所有權上限20%之限制。

該配額係按每棟大樓計算,而非以整個多棟開發案計算。開發商必須在向國際買家銷售前,向當地土地辦公室(Kantor Pertanahan)登記其外籍人士配額。20%上限僅適用於開發商對首位外籍買家的初始銷售——其後外籍買家之間的二手市場轉售不會再扣減配額,而銷售給印尼買家亦不會回補配額。外籍人士依Hak Pakai持有的分層單位,享有與土地房產相同的30+20+30年累計80年期限。

最低交易金額150萬美元

所有外籍個人的Hak Pakai取得——無論是土地房屋、別墅或分層公寓——均須符合法定最低交易金額1,500,000美元

該門檻係以在PPAT公證人面前簽署之買賣契約(Akta Jual Beli / AJB)所記載的總交易金額為準,而非用於印花稅之較低的NJOP課稅價值。涉及土地及既有改良物之交易,則以合計總值計算。2025年第18號政府法規規定,150萬美元門檻係依附條件買賣契約(PPJB)簽署當日印尼銀行公布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印尼盾。分期付款不影響計算,係以契約總價為準。

KITAS持有人資格

申請Hak Pakai權利之外籍個人,必須於申請時持有有效且現行之KITAS(Kartu Izin Tinggal Tetap / 永久居留許可證),並須於Hak Pakai產權存續期間持續維持KITAS身分。

兩種KITAS類別符合此要求:標準永久居留許可,以及2026年1月推出之擴大版第二家園KITAS,該類別開放給具財務資格、能證明擁有健康保險保障且持有價值超過350,000美元之房產或長期租約的外籍人士。

持有臨時居留許可(KITAS / Kartu Izin Tinggal Sementara)、訪客簽證、商務簽證或社會文化簽證者不符合資格,必須使用替代方案,例如透過印尼法人實體租賃。若持有人永久喪失KITAS身分、連續在印尼境外居住超過24個月,或取得印尼國籍,則Hak Pakai產權將自動註銷——並觸發於12個月內強制轉換為Hak Milik永久產權。

公證人PPAT契據與BPN證書流程

正式的Hak Pakai取得係一項多階段之行政程序,須由持照之印尼專業服務提供者辦理。

流程始於委任PPAT(Pejabat Pembuat Akta Tanah / 土地契據官員)——由土地事務部任命之專門公證人,負責認證土地權利交易。PPAT執行盡職調查:在土地辦公室核實賣方之所有權證書、確認該不動產無任何負擔、留置權、抵押權及未決訴訟、確認分區允許外籍人士使用Hak Pakai,並驗證150萬美元門檻。

於盡職調查及簽署附條件買賣契約(PPJB)後,外籍買家透過印尼持照銀行匯入款項,並遵守印尼銀行對超過100,000美元之入境資本申報規定。雙方隨後在PPAT辦公室簽署正式之買賣契據(Akta Jual Beli Tanah / AJB),該契據連同完整申請文件——KITAS文件、護照影本、稅務清償證明及BPHTB繳稅收據——一併提交土地辦公室。

最後一步由國家土地局(Badan Pertanahan Nasional / BPN) 處理,其將以該外籍買家名義核發實體Hak Pakai證書(Sertifikat Hak Pakai)。BPN標準處理時間自完整送件起約為45至90個工作日,部分地區辦公室提供加價之加速處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