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印花稅(BSD)1–4% 分級稅率

在處理額外買家印花稅(ABSD)之前,所有在新加坡購買住宅物業的人士,必須首先繳付標準的買家印花稅(BSD),此稅項適用於所有買家,不論其居留身份或物業數量。2026年的BSD採用累進分級稅率,按物業的購買價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目前的BSD稅率表為:首180,000新加坡元徵收1%,其後180,000新加坡元徵收2%,其後640,000新加坡元徵收3%,超過1,000,000新加坡元的餘額徵收4%。例如,購買200萬新加坡元的物業,BSD約為64,600新加坡元;150萬新加坡元的住宅則為44,600新加坡元;而80萬新加坡元的公寓,在考慮ABSD之前,標準印花稅為18,600新加坡元。BSD總是首先計算,並構成計算ABSD百分比的基礎稅款。

ABSD 分級結構

新加坡公民(SC)

新加坡公民享有最優惠的ABSD待遇,稅率按購買時擁有的住宅物業數量分級。新加坡公民購買首個住宅物業,ABSD為0%——除標準BSD外無需繳付額外稅款。購買第二個住宅物業,ABSD稅率為17%,按購買價或市值的較高者計算。購買第三個或以上物業的SC,ABSD稅率為25%。請注意,這些數量包括在新加坡以個人名義、聯名或受託人身份持有的所有住宅物業。在海外購買的物業不計入ABSD的計算,非住宅物業(如商業單位、工業空間或商業用途的店屋)亦不計算在內。若已婚新加坡夫婦雙方均為SC,且在購買時並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聯名購買時仍可享有首個物業0%的ABSD寬免。對於混合國籍的夫婦,整個購買將按兩位買家中較高的ABSD稅率計算。

新加坡永久居民(SPR)

新加坡永久居民遵循類似的三級結構,但稅率高於公民。SPR購買新加坡首個住宅物業,需繳付5%的ABSD;第二個物業為25%;第三個或以上住宅物業則需繳付30%的ABSD。已放棄公民身份並取得SPR身份的前新加坡公民,自公民身份終止之日起,按SPR的ABSD稅率表處理,不會保留先前SC級別的待遇。PR與SC配偶聯名購買物業時,可運用寬免規則;但若PR買家被視為個人買家,或SC配偶已擁有住宅物業,則適用PR的ABSD稅率。建議SC-SPR夫婦在承諾購買前,仔細查閱IRAS的ABSD寬免資格查詢工具。

外國個人買家

外國個人買家——即非新加坡公民亦非永久居民的人士——在新加坡購買任何住宅物業,均須繳付劃一的60% ABSD稅率,不論是首個、第二個或之後的物業。此劃一60%稅率於2021年12月的降溫措施中引入,並在2023年及2026年的檢討中維持。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的國民,以及美國國民,根據現有的雙邊協議,在BSD方面會被視為新加坡公民,並按SC的稅率表繳付ABSD,而非60%的外國人稅率。所有其他外國護照持有人,不論持有長期探訪證、就業準證或居留許可身份,均須繳付60%的劃一ABSD。外國買家透過代名人或中介購買住宅物業,亦須繳付60%的ABSD,並在適用的情況下,根據15%的非個人信託ABSD受到額外審查。

實體/房屋發展商稅率(65%,附寬免條件)

實體(包括公司、協會、社團及法團)購買新加坡住宅物業,須按購買價或市值(以較高者為準)繳付65%的ABSD稅率。然而,根據市區重建局的合格證書(QC)框架獲批的合資格房屋發展商,可申請ABSD寬免,惟須符合特定條件。獲批發展商的65% ABSD寬免,要求發展商須在購入土地之日起五年內完成所有單位的發展及銷售、遵守最高單位數量及定價指引,以及符合任何額外的建築完工及銷售里程碑。未能符合五年期限的發展商,可能須退還已寬免的ABSD,另加每年5%的應計利息。非發展商實體購買住宅物業作收租用途,不符合寬免資格,必須全數繳付65%的ABSD,並無追索權。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購買物業,可能符合MAS另行批准的結構性ABSD框架,惟須遵守持續披露及持有期條件。

非個人信託的15%額外ABSD

透過非個人信託購買住宅物業,須額外繳付15%的ABSD附加費,此附加費是在適用於受託人或受益人的基本ABSD稅率之上疊加的。這意味著,由公司受託人代表外國受益人購買的信託,將須繳付60%的外國人ABSD加上15%的非個人信託ABSD,合共75%。此15%的額外ABSD不適用於為真正福利目的而設立的個人信託,例如經HDB批准的遺產規劃信託轉讓,而受益人為指定的新加坡公民或SPR子女或配偶;亦不適用於已識別受益人為個人且已按正確的個人稅率評估ABSD的簡單信託。受託人須在蓋印過程中向IRAS申報信託結構及受益人詳情,若未有披露,可能須繳付高達少付稅款400%的印花稅罰款,另加每月複利的6%年利率。

集體出售(En-bloc)替代物業業主的印花稅退款

透過集體出售(en-bloc)出售其住宅物業,並在集體出售完成後24個月內購買替代住宅物業的業主,可能符合資格根據IRAS的集體出售替代計劃獲得ABSD及BSD退款寬免。退款金額以替代物業已繳付的ABSD/BSD,或集體出售單位出售價值的應付印花稅(以較低者為準)計算。要符合資格,賣方必須在集體出售日期前持有該集體出售單位至少3年,而替代物業必須在集體出售協議日期前6個月至其後24個月內購買。退款透過IRAS MyTax門戶網站提交申請,並須附上支持文件,包括集體出售協議、替代物業的買賣協議及擁有權證明。已批准的退款通常在完整文件審查後的12至3個月內處理。

IRAS 電子蓋印程序

新加坡所有印花稅(包括BSD及ABSD)均透過稅務局(IRAS)的電子蓋印門戶網站處理,該網站由根據StampDuty@SG服務局牌照授權的服務局管理,負責文件的電子蓋印。蓋印期限為文件在新加坡簽署之日起14天內,若文件在海外簽署並送達新加坡,則為30天。買家可自行提交文件,或委託律師事務所或持牌電子蓋印服務局提交。付款可透過GIRO、FAST轉賬、扣賬卡或信用卡,或經IRAS批准的付款網關進行。IRAS建議盡早提交,以避免逾期罰款,罰款由到期日後未繳稅款的5%起,其後每月額外增加1%,最高罰款為額外12個百分點。IRAS MyTax門戶網站提供印花稅計算器,準買家可輸入購買價格、買家居留身份、物業數量及擁有權結構,在承諾購買物業前準確估算合併的BSD及ABSD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