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年滿 65 歲及以上的組屋業主可透過屋契回購計劃(LBS)將單位屋契的最後一段年期售予建屋發展局(Housing & Development Board, HDB),並繼續居住於該單位。所得款項首先用於填補業主的公積金退休戶口(RA),隨後可透過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CPF LIFE)提供終身月入。建屋發展局的條款規定,3 房式及更小單位最高可獲 S$30,000 現金花紅,4 房式單位為 S$15,000,5 房式及以上單位為 S$7,500。

截至 2025 年底,自 2009 年 3 月 1 日起共有約 16,000 個家庭參與該計劃,其中約十分之九獲得 S$100,000 至 S$300,000 的金額,國家發展部(MND)於 2026 年 2 月表示。在 2019 年至 2023 年期間,4 房式單位的平均所得款項加花紅約為每戶 S$212,000,3 房式單位約為每戶 S$168,000,MND 在早前回覆中如此表示。

申請資格

建屋發展局列出的條件如下:

  • 所有業主均年滿 65 歲或以上,且至少有一名業主是新加坡公民。
  • 家庭總月收入不超過 S$16,000。
  • 該家庭無私人住宅物業,且不多於一項非住宅私人物業。
  • 所有業主已在該單位居住至少 5 年,若是 Plus 或 Prime 組屋則為 10 年。
  • 剩餘租期至少 20 年可供售予建屋發展局。

根據建屋發展局的規定,除短租期組屋、HUDC 組屋及執行共管公寓單位外,所有組屋類型均合資格。

可保留多少年屋契

您保留的租期取決於最年輕業主的年齡。

最年輕業主年齡可保留租期
65 至 69 歲30 或 35 年
70 至 74 歲25、30 或 35 年
75 至 79 歲20、25、30 或 35 年
80 歲及以上15、20、25、30 或 35 年

來源:建屋發展局,Understanding the LBS。

款項去向

對於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收到的申請,建屋發展局要求所得款項首先填補每位業主的 RA 至以下水平:

業主年齡一名業主兩名或以上業主(每名)
65 至 69 歲S$220,400S$110,200
70 至 79 歲S$210,400S$105,200
80 歲及以上S$200,400S$100,200

來源:建屋發展局,Understanding the LBS;屋契回購計劃條款及細則(2025 年 12 月)。

所需填補後,家庭可保留最多 S$100,000 的所得款項作為現金。超出該金額的部分必須首先將每位業主的 RA 提升至當前的全額退休存款(FRS),然後才支付進一步現金。

若業主在填補後的 RA 中持有至少 S$60,000,則會使用全部 RA 儲蓄購買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年滿 80 歲及以上的業主不能加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建屋發展局的條款指出他們將根據退休存款計劃獲得付款。

LBS 花紅

若填補業主 RA 的總額為 S$60,000 或以上,家庭可獲悉數現金花紅。低於此金額者,花紅按比例計算:3 房式或更小單位每填補 S$2 獲 S$1,4 房式單位每填補 S$4 獲 S$1,5 房式及以上單位每填補 S$8 獲 S$1。

花紅由合資格的年長新加坡公民業主及其新加坡公民配偶按比例分享,比例取決於各自的填補金額,且每個家庭僅可領取一次。若家庭的業主在加入前已達全額退休存款(FRS),因此無需填補,則不會獲得花紅。

建屋發展局的計算示例

本例基於建屋發展局公佈的範例。一對已婚夫婦,均年滿 65 歲且為新加坡公民,擁有一套全數付清的 4 房式單位,市值 S$450,000,剩餘租期 65 年。他們保留 30 年租期,並將最後 35 年售予建屋發展局,售價 S$190,000。他們的 RA 分別持有 S$20,000 和 S$20,400,因此需填補 S$90,200 和 S$89,800 以達到每人 S$110,200。

  • RA 填補:總額為 S$180,000,隨後兩名業主均加入公積金終身入息計劃。

建屋發展局的範例僅止於填補步驟。最終現金及花紅金額取決於每個家庭的具體數字。

需放棄甚麼

建屋發展局的條款對透過該計劃出售的單位設有限制:

  • 不得在公開市場出售。希望搬離的業主須經建屋發展局批准後交回或轉讓單位,並從所得款項中退還公積金。
  • 不可出租整個單位。空置房間可出租,惟 1 房式及 2 房式單位除外,須遵循建屋發展局關於出租房間的一般規定。
  • 業主須自完成日期起計 5 年後方可申請另一項政府資助組屋。
  • 業主需自行承擔法律及其他費用,並可申請從公積金支付。

對新加坡組屋業主的影響

該計劃將部分單位的價值轉化為退休收入,無需搬遷。代價是靈活性:租期較短且不能在公開市場出售的單位,與可在公開市場出售的單位屬於不同的資產類別。預期會搬遷、調整單位大小或希望保留完整租期給家人的家庭,其計算方式與計劃長期居住的家庭不同。

涉及的款項相當可觀。國家發展部 2019 年至 2023 年的平均值顯示,1 房式單位約為 S$98,000,2 房式約為 S$153,000,3 房式約為 S$168,000,4 房式約為 S$212,000,5 房式及以上單位約為 S$261,000,此數額包括花紅。對於 RA 餘額遠低於所需水平的業主,大部分所得款項將存入公積金而非現金,正如建屋發展局的範例所示。

僅供參考,並非稅務、法律或投資建議。請向持牌專業人士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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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