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向建屋發展局(HDB)購買第二個政府資助單位的家庭需繳付轉售附加費,因為他們已獲發一項住房補貼。該附加費為固定金額,取決於首次購入的單位類型:由 2 房式組屋的 S$15,000 至執行組屋的 S$50,000,執行共管公寓(EC)則為 S$55,000。若該組屋類型容許單身人士購買,單身人士繳付一半。

HDB 表示,該款項以現金及/或首次單位的售得款項支付,不可使用住房貸款,並需在首次單位出售時或新單位收樓時(以較後者為準)繳付,不計利息,國家發展部(MND)於 2026 年 1 月表示。購買轉售單位或私人住宅的買家無需繳付此項附加費。

這對新加坡組屋買家意味著甚麼

誰需支付,誰不需支付

MND 表示,設立該附加費是為了公平分配有限的住房補貼:第二次購買資助單位的買家獲發的補貼少於首次置業者。當您在先前購入資助單位後,再向 HDB 購買另一個資助單位時即適用此規定。HDB 將以公積金(CPF)購屋津貼購入的執行共管公寓(EC)或設計、建造及銷售計劃(DBSS)組屋計作資助購買。

HDB 表示,轉售單位或私人住宅不涉及該附加費。

金額多少

首次資助單位家庭單身人士
2 房式 / 2 房式靈活(Flexi)組屋S$15,000S$7,500
3 房式S$30,000S$15,000
4 房式S$40,000S$20,000
5 房式S$45,000S$22,500
3 代同堂(3Gen)組屋S$45,000不適用
執行組屋S$50,000S$25,000
執行共管公寓(EC)S$55,000S$27,500

資料來源:HDB,〈購買新組屋後的條件〉(2026 年 8 月 18 日更新)。

金額取決於您出售的單位,而非您購入的新單位,且不會因出售價格而改變。

支付時間及方式

HDB 表示,該款項以「現金及/或您的單位售得款項,而非住房貸款」支付。該款項從首次單位的淨售得款項中扣除,如有不足則以現金補足;若首次單位在您收樓前已出售,則於新單位收樓時以現金繳付。MND 於 2026 年 1 月 13 日的書面答覆中表示:第二次置業者「於首次資助單位出售或收取第二單位的鑰匙時繳付轉售附加費,以較後者為準。不設利息部分。」

MND 於 2023 年 2 月表示,在 2010 至 2021 財政年度,向首個資助單位為 4 房式的第二次置業者收取的附加費,每年介乎 S$9,614,000 至 S$82,982,000。

範例:第二次置業者家庭

僅供說明。ProprKey 根據 HDB 的表格計算;所列家庭僅為例子。

  • 一對夫婦出售其首次資助單位(4 房式),並預訂新 5 房式單位。他們的轉售附加費為 S$40,000,從售得款項中扣除。若其首次單位為 3 房式,則金額為 S$30,000。

對您下 1 項預購組屋(BTO)申請的含義

由於轉售附加費取決於首次單位,無論家庭預訂 3 房式或 5 房式單位,只要出售過 4 房式單位,均需繳付 S$40,000。當比較新單位與轉售單位時,請把轉售附加費計入新單位的價格。

僅供參考,並非稅務、法律或投資建議。請向持牌專業人士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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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