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加坡組屋業主在符合其單位之最低居住年限(MOP)後,方可購買私人住宅物業。根據建屋發展局(HDB)規定,標準型組屋的 MOP 為 5 年,優選型(Plus)及黃金地段型(Prime)組屋則為 10 年。屆時,簽署的順序將決定是否需繳納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
新加坡公民若名下無其他物業,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表示,只要出售組屋的購買選擇權先行執行,購買私人共管公寓時便無需繳納 ABSD。反之,若先行購買私人住宅,已婚公民夫婦需就該物業繳納 20% ABSD,且只有在購買日期後 6 個月內出售組屋,才可按 IRAS 的寬免規則取回款項。
這對新加坡組屋升級人士意味著甚麼
首先,最低居住年限(MOP)
HDB 計算 MOP 由業主收樓之日起,至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簽署私人住宅買賣協議之較早日期為止,即使該物業仍在興建中。整個單位出租的期間,或違反租約的期間,均不計算在內。在 MOP 結束前,業主不得擁有私人物業,包括以信託方式持有或作為受益人,HDB 表示。
MOP 結束後,若家庭成員中至少有 1 名新加坡公民業主,購買私人住宅時可保留原有組屋單位。若所有業主均為永久居民,則須在行使新加坡私人住宅之購買選擇權前通知 HDB,並於取得該物業後 6 個月內出售組屋。
路線一:先出售組屋
HDB 要求賣方的「出售意向」須有效至少 7 天,方可授予購買選擇權。就印花稅而言,IRAS 視物業在購買選擇權或買賣協議簽署時已出售,即使交易尚未完成。
困難在於時間差。若已承諾購買新加坡的落成物業,HDB 可能允許業主在轉售完成後暫住最多 3 個月,前提是買方同意。並無進一步延期。當交易完成時,HDB 表示,用於支付之 CPF 儲蓄(連同利息)將退回至普通戶口(OA)。
路線二:先購買再索回 ABSD
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公民第二居所之 ABSD 為 20%,第三居所起為 30%;永久居民則分別為 5%、30% 及 35%,據財政部(MOF)及 IRAS 資料。印花稅須於簽署後 14 天內繳付,逾期付款可招致最高達 4 倍稅額之罰款,IRAS 表示。
IRAS 僅在符合所有條件下,方為已婚夫婦寬免 ABSD:
- 至少 1 名配偶為新加坡公民,且第二居所須以雙方名義購買
- 購買時,雙配偶均未持有超過一處住宅物業
- 若為落成物業,首置物業須於購買日期後 6 個月內出售;若為興建中物業,則須於臨時入伙紙(TOP)或法定完成證明書(CSC)兩者中較早日期起計 6 個月內出售
- 夫婦維持婚姻關係,出售首置物業時第二居所之產權不變,期間未購買其他住宅物業。
IRAS 表示不會因市場狀況或個人情況而延長 6 個月限期。對於 2023 年 7 月 2 日或之後報稅的購買,ABSD 會在首置物業的出售文件完成蓋印後 6 週內自動退還。
貸款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根據借款人現有住房貸款數目設定貸款與估值比率(LTV)限額。若無未償還貸款,銀行最高可貸出價值的 75%,且須以現金支付至少 5%。若有 1 筆貸款,限額為 45%,現金支付至少 25%。若私人物業貸款年期超過 30 年或超出借款人 65 歲生日,上述 2 項限額分別降至 55% 及 25%。
所有債務之還款總額受總償債比率(TDSR)限制,不得超過每月總收入的 55%,且銀行須以至少 4% 之利率測試住宅貸款,MAS 表示。對於升級者,若借款人已簽署承諾書向 HDB 承諾在指定期間內出售單位並聲明將履行,或持有 HDB 批准出售之信函,或已全數償還該筆貸款,銀行可忽略組屋單位之還款計算。
範例:S$1.8 百萬的轉售共管公寓
僅供說明。 ProprKey 計算對象為符合 MOP、僅擁有其 HDB 單位之新加坡公民已婚夫婦,並申請年期為 25 年且於 65 歲前到期之銀行貸款。
- 買方印花稅(BSD)無論採用哪條路線均為 S$59,600,根據 MOF 自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實施之稅率,由首 S$180,000 之 1% 起計至超過 S$1.5 百萬部分之 5%。
- 先出售:只要組屋買家在夫婦購買前已行使購買選擇權,便無需繳納 ABSD。
- 先購買:須於 14 天內繳付 S$360,000 ABSD,若於購買日期後 6 個月內出售組屋,則可索回款項。
- 若無未償還住房貸款,銀行最高可貸出 S$1.35 百萬,且須以現金支付至少 S$90,000。若有 1 筆貸款,上限為 S$810,000,且須以現金支付至少 S$450,000。
僅供參考,並非稅務、法律或投資建議。請向持牌專業人士確認。
下一步
- 在開始瀏覽私人住宅前,先與 HDB 確認 MOP 結束日期。
- 向銀行申請原則上批准,並詢問若借款時組屋貸款仍未還清,銀行會如何計算該筆貸款。
- 若先行購買,請將寬免限期列入行事曆,並及早列出單位,確保其購買選擇權可在限期前行使。
- 若先出售且已承諾購買落成物業,請與買方商議最多 3 個月之臨時暫住安排。
- 比較出售中的私人住宅及新盤,其中 6 個月限期自 TOP 或 CSC 起計:https://proprkey.com/en/properties?segment=buyer&mode=buy 及 https://proprkey.com/en/new-developments
- 請經驗證的按揭顧問或物業轉易律師核實您的時間表:https://proprkey.com/en/pros?segment=legalFinance